2005年3月1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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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版:世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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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毒海螺 摊主受处罚
行佳
3月8日,象山县法院依法受理了县卫生局对出售有毒织纹螺经营者何某处罚1000元人民币的强制执行申请。
2004年5月1日上午,周女士从象山县蓬莱菜场何某处买了250克海螺,炒熟后与家人一起食用。下午,周女士的姐姐感到口唇手脚发麻并伴有恶心呕吐、头晕,被家人送往医院救治。周女士虽食用海螺较少但也出现手脚发抖、口唇发麻的感觉。
根据宁波市渔业产品质量检验站检验,确定该海螺系严禁销售的半褶织纹螺。7月27日,象山县卫生局对何某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何某立即停止经营织纹螺,并处罚款1000元。(行佳)